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130.“凡触着坛的都成为圣”表凡接受主之神性的人。这从“触着”、“坛”和“成为圣”的含义清楚可知:“触着”是指一种传递、转移并被接受,如下文所述;“坛”是爱之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在此是指天堂和教会里的主的一个代表(参看10129节);“成为圣”是指接受主的神性,如前所述(10128节)。“触着”之所以表示一种传递、转移并被接受,是因为一个人的内在感觉通过外在方法来表达,尤其通过触觉,由此被交流并传给另一个人;对方的意愿越与他和谐一致,这些感觉就越被接受。无论你说意愿,还是说爱,都是一回事;因为凡一个人所爱的,他同样去意愿。由此也可推知,一个人由于他所爱、因而所思考的东西而拥有的内在感觉通过触觉来表达,也通过它被交流并传给别人。对方越是喜爱表达这些感觉的这个人,或喜爱这个人所说所行的,这些感觉就越被接受。
这一点在来世尤其明显,因为在那里,所有人都出于内心,也就是出于意愿或爱行动。他们不允许以脱离意愿或爱的动作来行动,也不允许用欺诈的嘴唇来说话,也就是说,不可以脱离内心的思维来说话。在来世,内在感觉如何通过触觉被交流并传给另一个人,以及对方如何接受它们取决于他自己的爱,这是显而易见的。在那里,每个人的意愿或爱构成整个人,来自它的生命气场像呼吸或蒸气那样从他流出,包围他,可以说在他周围构成他自己,或说构成他自己的一个延伸;几乎与世上植物周围的散发物没什么两样,这种散发物从远处通过气味就能察觉出来;还有动物周围的散发物,实际上,一只狗凭敏锐的嗅觉就能测出来。一种类似的散发物从每个人身上流出,这一点从大量经历可以得知。但当一个人抛弃肉身,成为一个灵人或天使时,这种散发物或呼出物就不像在世上那样是物质的,而是一种从他的爱流出的某种属灵流出物。那时,这爱在他周围产生一种气场,这种气场使其他灵人从远处就能发觉他的性质或品质(关于这种气场,可参看9606节所提到的地方)。
由于在他们的世界,这种气场被交流并传给别人,并被对方照着他的爱而接受,所以那里会发生很多不为世人所知的奇妙之事,如:⑴人们彼此的同在总是由于他们爱的相似,他们彼此的缺席则总是由于不相似。⑵所有人都照着爱而彼此联系交往。那些处于从主获得的对主之爱的人在至内层天堂彼此联系交往;那些处于从主获得的对邻之爱的人则在中间天堂彼此联系交往;那些处于信之顺从,也就是为了真理的缘故而行真理的人则在最低层天堂彼此联系交往。但那些受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支配的人,也就是那些行事以自己和世界为目的的人则在地狱彼此联系交往。
⑶所有人都将自己的眼睛转向他们所爱的人。那些爱主的人将眼睛转向如同太阳的主;那些出于从主获得的爱而爱邻的人则将眼睛转向如同月亮的主;那些为了真理的缘故而行真理的人则以同样的方式行事。关于主如同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可参看前面的说明(1521, 1529-1531, 3636, 3643, 4060, 4321e, 5097, 5377, 7078, 7083, 7171, 8644, 8812节)。说来奇妙,无论面对哪个方向,也就是说,无论转向哪个方位,他们总能看见主在他们面前。地狱里的人恰恰相反;因为在那里,他们越受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支配,就越背离主,使得祂在他们背后。无论他们面对哪个方向,或转向哪个方位,也都是如此。
⑷当一位天堂天使将注意力集中到其他人身上时,他的内在感觉就会照着其爱的量和质而被交流并传给他们;而这些感觉也照着他们爱的质和量而被他们接受。因此,一位天堂天使的注意力若集中在善人身上,就会带来欢喜和快乐;但若集中在恶人身上,就会造成痛苦和折磨。
不过,用手触也表示一种传递、转移并被接受,因为整个身体的行动能力都集中在手臂和手上;在圣言中,内层事物通过外层事物来表达。正因如此,“手臂或臂膀”、“手”,尤其“右手”表示能力(参看10019节提到的地方, 以及10023, 10076节的阐述);也正因如此,“手”表示凡与人同住之物,因而表示就其行动能力来说的整个人(参看10019节提到的地方)。此外,一切外在感官视觉、听觉、味觉、和嗅觉都与触觉有关,是触觉的不同种类,这在学术界是众所周知的。
“触或摸”表示传递、转移并被接受,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从中引用以下经文:
你要用这膏油抹会幕和法柜,桌子与桌子的一切器具,灯台和灯台的器具,并香坛、燔祭坛和坛的一切器具,洗濯盆和盆座。你要使它们成圣,使它们成为至圣;凡是触着它们的,都要成圣。(出埃及记30:26-29)
利未记:
凡触着剩下的素祭,祭牲中剩下的肉,就是献给亚伦和他子孙的之物,都要成为圣。(利未记6:18, 27)
但以理书:
天使触摸但以理,使他用膝支持微起;触摸了他的唇,开了他的口;又触摸他,使他有力量。(但以理书10:10, 16, 18)
以赛亚书:
有一撒拉弗将烧着的炭触着我的口;他说,看哪,这炭触着你的嘴,你的罪孽便除掉,你的罪就赦免了。(以赛亚书6:7)
耶利米书:
耶和华伸手触着我的口,说,我将我的话放在你口中。(耶利米书1:9)
马太福音:
耶稣把手伸向麻疯病人,摸他说,我肯,你洁净了吧!他的大麻疯立刻就洁净了。(马太福音8:3)
同一福音书:
耶稣见彼得的岳母害热病。耶稣把她的手一摸,热就从她身上退了。(马太福音8:14, 15)
又:
耶稣就摸瞎子的眼睛,他们的眼睛就开了。(马太福音9:29, 30)
又:
耶稣摸了两个瞎子的眼睛,他们就立刻看见了。(马太福音20:34)
路加福音:
耶稣触摸聋子的耳朵,把他治好了。(路加福音22:51)
马可福音:
他们都将病人带到耶稣跟前,只求他们能摸禾的衣裳穗子,凡摸着的人就都好了。(马可福音6:56; 马太福音14:36)
路加福音:
一个患血漏的女人摸了耶稣的衣裳穗子,血漏立刻就止住了。耶稣说,摸我的是谁?有人摸了我,因我觉得有能力从我身上出去。(路加福音8:44-48)
马可福音:
有人把小孩子带到耶稣跟前,要耶稣摸他们。祂用手臂抱起他们,给他们按手,为他们祝福。(马可福音10:13, 16)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触或摸”表示一种传递、转移并被接受。
这一点从论述不洁之物的地方同样明显看出来,不洁之物在内义上表示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如在摩西五经:
触着人死尸的,就必七天不洁净。凡触着死尸,就是死了的人的尸体,又不洁净自己的,就玷污了耶和华的居所;因此,这灵魂必从以色列中剪除。无论何人在田野地面摸了被剑杀的,或是一具尸首,或是人的骨头,或是坟墓,就要七天不洁净。凡摸除污秽水的,必不洁净到晚上。不洁净人所摸的一切物就不洁净;摸了这物的灵魂必不洁净到晚上。(民数记19:11, 13, 16, 21, 22)
利未记:
凡摸了不洁净的走兽,不洁净的爬物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其中若有掉在什么东西上头的,这东西就不洁净。无论是木器、衣服、盛水的器皿、陶器,食物,饮料,炉子,泉源,聚水的池子或水槽,必不洁净。(利未记11:31-36; 5:2, 3; 7:21)
又:
患漏症的人不洁净;触着他的床的人……,那坐患漏症人所坐之器的……,那摸患漏症人身体或衣服的……,若患漏症人吐在洁净的人身上……,他所骑的鞍子……,陶器……,木器……,就洁净了。(利未记15章)
凡长大麻疯的也是如此(利未记22:4)。又:
若尸体有一点掉在要播种的种子上,种子仍是洁净的。若水已经浇在种子上,尸体掉在上面,这种子就不洁净。(利未记11:37, 38)
这些不洁净的东西表示来自地狱的各种邪恶和衍生的虚假,它们已经被传递、转移并接受。每种具体的不洁之物都表示某种特定的邪恶;事实上,使人不洁净的,正是邪恶,因为它们侵染他的灵魂。此外,他们心里的邪恶就是从恶灵和魔鬼当中涌出的,并照着伴随邪恶的虚假观念的说服力而侵染在场的人。这种传染性就是“触或摸”不洁之物所表示的。
摩西五经:
惟有园子中间那棵树上的果子,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创世记3:3)
创世记:
与雅各摔跤的天使见自己胜不过他,就将他的大腿窝摸了一把,大腿窝就扭了。(创世记32:25)
民数记:
摩西说,凡属可拉、大坍、亚比兰的物件,他们都不可摸,恐怕他们因自己的罪而消灭。(民数记16:26)
以赛亚书:
你们离开吧!离开吧!不要触摸不洁净的物,要从她中间出来。你们扛抬耶和华器皿的人哪,务要自洁。(以赛亚书52:11)
耶利米哀歌:
他们在街上如瞎子乱走,又被血玷污;他们不能玷污的东西,竟用衣服触着了。你们离开吧,他是不洁净的;人向他们喊着说,离开,不要触摸。(耶利米哀歌4:14, 15)
哈该书:
看哪,若有人用衣襟兜圣肉,这衣襟触着饼、或酒,或油,或别的食物,不算为圣。若有灵魂不洁净的人触着这些东西的任何一件,必算污秽。(哈该书2:12-14)
何西阿书:
他们起假誓、撒谎、杀害、偷盗、奸淫、抢劫,血触着血;因此,这地悲哀。(何西阿书4:2, 3)
33.后来,我给他们看了各种鸟的图片,既有大的也有小的,都是我们地球上所见的那种。因为在来世,这类事物能栩栩如生地呈现出来。一看到所展现的这些鸟,他们一开始想改变它们,但后来却以它们为乐,感到满意。这是因为鸟表示事物,一种他们凭着那时所感受到的流注而觉察到的事物的知识。所以他们不再使之变形以避免把它们带入记忆。再后来,我被允许在他们面前展现一个最漂亮的花园,里面挂满灯台和灯笼。于是,他们停顿下来,并将注意力集中起来,因为灯台和灯笼表示因良善而发光的真理。这清楚表明,他们能集中注意力观察物质事物,只要这些事物在属灵意义上的含义同时被暗示出来。事实上,属灵意义所传达的事物并非完全抽象,因为属灵意义要由这些物体来代表。鸟表示理性、聪明、思维、观念和认知的事物(AC 40, 745, 776, 778, 866, 988, 993, 5149, 7441)。这些照鸟的属和种而各不相同(AC 3219)。灯台和灯笼表示因良善而发光的真理(AC 4638, 9548, 9783)。
3993.“从羊群中挑出一切有点有斑的羊”表“拉班”所表示的良善与真理,凡与“点”所表示的邪恶混杂,或与“斑”所表示的虚假混杂的,都要被分离出去。这从“挑出”(removing)和“羊”的含义清楚可知:“挑出”是指分离;“羊群中的羊”(此处是山羊和羔羊)是指良善与真理(1824, 3519节)。这些细节和本章接下来的细节含有奥秘在里面,这一事实可从以下分析看出来:它们若非含有比字面上所看到的还要深的奥秘,绝大多数在神性圣言中是不值一提的;如:雅各要求以山羊当中有斑有点的,羔羊当中黑色的为他的工价;然后他将皮剥成白纹的榛树和梧桐树的嫩枝插在水沟里,正对着当时发热的拉班的羊群;至于羔羊,他使羊群面对拉班羊群中有纹和黑色的;他由此以邪恶的伎俩,而非正当的手段变得富有。这些事并未表现出任何神性之物,而圣言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直至一点一划,都是神性。此外,知道知道这一切对救恩毫无用处;然而,圣言因是神性,故里面所包含的事物无不有助于救恩和永生。
通过这些,以及其它类似细节,谁都能断定,它们里面隐藏着某个奥秘,尽管从字义上看,它们是那种不值一提的事实,然而其中的每一个细节都蕴含着更为神性的观念。不过,若不通过内义,也就是若不知道天使如何理解这些事,谁也看不出这些观念准确来说是什么;当世人看到历史的属世意义时,天使觉察到的是属灵意义。这两种意义表面看似相距甚远,而事实上,它们彼此联结得十分紧密;这一点从前面所解释的历史细节,以及所有其它此类细节很清楚地看出来。诚然,包含在此处和随后本章中那些细节的奥秘本身从前面关于拉班和雅各的阐述能在某种程度上得知,即:“拉班”表示诸如能服务于引入纯正良善与真理的那类良善,而“雅各”表示真理的良善。然而,很少有人知道何为对应于属灵良善的属世良善,更少有人知道何为属灵良善,并且这二者之间必存在一个对应关系,罕有人知道仅看似良善的那类良善是用来引入纯正良善与真理的手段。既如此,那么论述这些事的奥秘就无法轻易解释清楚,因为它们会落入理解力或认知的阴影中。确切地说,这就像是有人以外语来谈论,无论把这个事情解释得多么清楚,听者都不会明白的。尽管如此,还是要让人们知道隐藏在圣言内义中的事,此处细节里面的真正奥秘如今要揭开。
就至高意义而言,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即祂如何使自己的属世层变成神性;就代表意义而言,主题则是人里面的属世层,即主如何重生这属世层,并使它与人的内层人,也就是那肉体死后继续活着、那时被称为人之灵的相对应。当从肉身被释放出来时,除了肉和骨之外,人的灵会将外在人的一切都带走。内在人与外在人的这种对应关系若不在时间,或在肉身生活中实现,以后就不会实现了。此处在内义上所论述的主题就是主通过重生将这二者结合起来。
前几节论述了人在能重生之前必须接受并承认的一般真理,这些真理由雅各和利亚并使女所生的十个儿子来表示;然后论述了(此人接受并承认这些真理后)外在人与内层人,也就是属世人与“约瑟”所表示的属灵人的结合。现在按照这个次序,所论述的主题是良善的繁殖和真理的增多,一旦理性人与属灵人结合,这种情形就开始照着它们结合的程度出现。这就是雅各通过拉班的羊群为自己所获得的“羊群”所表示的。“羊群”在此表示良善与真理,如在圣言别处频繁所表示的。“拉班的羊群”表示“拉班”所代表的良善,其性质早已阐述过。“雅各的羊群”表示通过拉班代表的良善所获得的纯正良善与真理。
此处便描述了获得这些纯正良善与真理的方式。然而,这种方式绝不被理解,除非知道“斑”、“点”、“黑”、“白”在内义上表示什么,因而必须先在此解释它们。有斑的,或有点的,就是由黑和白构成的。一般来说,“黑”表示邪恶,尤表人的自我(proprium),因为这自我无非是邪恶。但是,“暗”(dark)表示虚假,尤表虚假原则。“白”在内义上表示真理,严格来说,表示主的公义和功德(Righteousness and Merit),由此表示主在人里面的公义和功德。这种白被称为“亮白”,因为它从主所放射的光闪耀出来。但在反面意义上,“白”表示自我公义,或人自己的功德。事实上,没有良善的真理都具有这种自我功德在里面,因为当人的善行并非源于真理的良善时,他总是渴望得到某种回报,因他行善是为了自己。而当良善隐藏人所付诸实践的真理后面时,这真理就会被主所放射的光照亮。由此可见“斑”和“点”分别表示什么,即“斑”表示与虚假混杂的真理;“点”表示与邪恶混杂的良善。
来世所看到的实际色彩如此美丽和明亮,以至于无法描述(1053, 1624节)。它们就是白与黑里面的光影混杂的产物。不过,尽管那里的光在肉眼面前显为光,却和世上的光不一样。天上的光含有聪明和智慧在里面,因为来自主的神性聪明和智慧在那里就显为光,并且光照整个天堂(2776, 3138, 3167, 3190, 3195, 3222, 3223, 3225, 3339-3341, 3485, 3636, 3643, 3862节)。同样,来世的阴影尽管看似阴影,却和世上的阴影不一样;因为那里的阴影就是光的缺乏,因而是聪明和智慧的缺乏。由于在来世,白和黑是含有聪明和智慧在里面的光之产物,以及缺乏聪明和智慧的阴影之产物,故显而易见,“白”和“黑”就表示诸如前面所阐述的那类事物。结果,色彩是由白与黑所构成的表面里面的光影变化,因此这就是被称为色彩的这些变化所产生的多样性(1042, 1043, 1053节)。
由此可见,“有斑的”,也就是标有或布满黑白点的表示什么,即表示与邪恶混杂的良善;以及“有点的”表示什么,即表示与虚假混杂的真理。这些就是取自拉班良善的事物,以便服务于引入纯正的良善与真理。不过,至于它们能以哪种方式服务于这一目的,这是一个奥秘;事实上,这个奥秘能清楚地呈现在那些处于天堂之光的人面前,因为如前所述,这光含有聪明在里面;但它却无法清楚呈现在那些处于尘世之光的人面前,除非他们的尘世之光被天堂之光照亮,如那些已重生之人的情形。因为每一个重生之人都在自己那来自天堂之光的属世之光里面看见良善与真理,因为天堂之光会给他的理解或认知带来视觉,而尘世的劣质之光则赋予他属世的视觉。
有必要补充几句话,以进一步解释此中情形。人里面没有纯粹的良善,或不与邪恶混杂的良善;也没有纯粹的真理,或不与虚假混杂的真理。这是因为人的意愿无非是邪恶,虚假由此不断流入他的理解或认知;众所周知,人通过遗传接受他祖祖辈辈逐渐累积来的邪恶,又由此制造了实际的邪恶,将其变成自己的,并把他自己的邪恶进一步添加到这遗传上。但居于人身上的邪恶各种各样;有些邪恶不能与良善混杂,有些邪恶则能与良善混杂;这同样适用于虚假。若非如此,绝没有人能够重生。不能与良善并真理混杂的邪恶与虚假就是违背对神之爱与对邻之爱的那类;即仇恨、报复、残忍,随之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以及由此而来的虚假说服。但能与良善并真理混杂的邪恶与虚假则是不违背对神之爱与对邻之爱的那类。
例如:若有人爱自己胜过他人,并出于这爱而努力在私下和公众生活中胜过别人,在知识和教义上胜过他们,被提升到比别人更重要的位置上,以及比别人更富有,同时又承认和敬拜主,发自内心向邻人做善事,出于良知行公义公平,那么属于其自我之爱的邪恶就是能与良善并真理混杂的那种。因为这是一种人自己的邪恶,因邪恶而与生俱来。突然将这邪恶从他身上拿走,就会扑灭他里面最初燃烧的生命之火。但若有人爱自己胜过他人,并出于这爱与自己相比蔑视他人,仇恨那些不尊重他,可以说崇拜他的人,因而在报复和残忍中享受仇恨的快乐,那么这种爱的邪恶就是无法与良善并真理混杂的那种,因为它们是对立面。
再举一例:若有人自以为从罪中洁净,因而被清洗干净,就像有人用大量的水洗去污秽一样,一旦他悔改,执行了所规定的处罚,或他进行忏悔并听到听告解神父说他脱离了罪恶后,或领受圣餐后,过上一种新生活,并处于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那么这虚假就是能与良善混杂的那种。但是,若他仍和以前一样,继续过着肉欲和世俗的生活,那么这虚假就是无法与良善混杂的那种。
又:若有人以为人凭着相信良善,而非凭着意愿良善而得救,然而又意愿良善,进而行善,那么这虚假就是能依附于良善与真理的那种;但是,若他不意愿良善,进而行善,就是不能依附的那种。同样,若有人不知道人死后会再次兴起,进而不信复活,或有人知道但仍怀疑或几乎否认它,然而却活在真理与良善中,那么良善与真理也能与这虚假混杂。但是,若他活在虚假与邪恶中,真理与良善就无法与这虚假混杂,因为它们是对立面;并且这虚假会摧毁真理,邪恶则会摧毁良善。
又:以良善为目的的伪装和城府,无论这良善是邻舍的良善,还是国家或教会的良善,就是谨慎;与它们混在一起的邪恶就能通过并为了这目的而与良善混杂。但是,以邪恶为目的的伪装和城府则不是谨慎,而是诡诈和欺骗。良善绝无可能与它们结合,因为具有邪恶目的的欺骗会将属地狱之物带入人的一切事物,无论还是细节,将邪恶置于中间,将良善丢到周边。这种次序就是地狱的次序本身。其它无数例子也一样。
有些邪恶与虚假是能依附于良善与真理的,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就能看出来:虽然有如此众多不同的信条和教义存在,其中许多完全是异端的,然而每一种中都有人得救。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主的教会甚至存在于教会之外的外邦人当中;虽然他们处于虚假,但那些过着仁爱生活的人仍能得救(2589-2604节)。若非有能与良善混杂的邪恶,并能与真理混杂的虚假,这种情形是绝无可能的。因为能与良善混杂的邪恶,并能与真理混杂的虚假,能被主奇妙地排列成序。它们不是结合起来,更不是合而为一,而是相互毗邻,彼此相接,并且是以这种方式,良善连同真理占据中间,可以说占据核心,而邪恶与虚假则占据向外辐射,直到周边区域或四围的位置。因此,前者被后者光照,也就是邪恶与虚假从良善与真理接受光,并像从中间或核心放射的光所制造的白与黑的斑点那样斑驳。这就是天上的次序。这些就是“斑”和“点”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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